如果没有签劳动合同且老板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采取劳动争议解决办法处理,包括申请劳动仲裁和起诉。然而,由于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如工资单、工作牌、入职申请表等。劳动者可以主张赔偿二倍工资、加付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等权利。在一些不正规的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可能导致对方不承担法律后果,因此劳动者应及时采取必要的劳动争议解决措施。
法律分析
没有签劳动合同,老板拖欠工资可以告他吗?
根据劳动法规定,公司跟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必须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有些公司为避免承担劳动者责任,不签劳动合同。如果公司又不遵守约定,对劳动者拖欠工资,给造成利益损失的,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将难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实际中,发现公司拖欠工资的,权益受有损失的劳动者可以及时采取措施。因为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所以可以采取劳动争议解决办法处理,即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未能解决的,可以再去起诉。
不过,在申请劳动仲裁前,因为双方没签劳动合同,但要证明双方确实存在劳动关系,所以这时候要提供以下的证据:工资单、工作牌、入职申请表、入职登记表、打卡记录等。
并且,劳动者进行维权时可以主张以下权利:
1、没签合同——赔偿二倍工资
按规定,建立劳动关系时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要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拖欠工资——加付赔偿金
按规定,公司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会责令公司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
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就无需提前三十日通知公司,立即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有权要求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最后,在一些不正规的公司,以为不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对方无法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就可以不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所以,发现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并且有拖欠工资行为的,可以在必要时及时采取劳动争议解决办法处理。
结语
针对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且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采取相应的维权措施。尽管没有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可以通过提供工资单、工作牌、入职申请表、入职登记表、打卡记录等证据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劳动者可以主张赔偿二倍工资、加付赔偿金以及经济补偿金等权益。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一些不正规的公司,由于缺乏劳动合同,可能难以追究其法律责任。因此,劳动者在发现公司未签劳动合同且拖欠工资时,应及时采取劳动争议解决办法来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