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离婚时房子的分配:(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婚后买房,双方父母均有出资的,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离婚时按照份额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