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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子,夫妻离婚时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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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主张分割。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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