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税务局、工商局是属于部门。 税务局、工商局都是代表国家而行使职权,当然是属于部门。 税务局是主管税收工作的机构。 税务登记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条
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