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被别人捡到的危害如下:
1、个人信息被泄露。身份证号码本身属于公民个人信息的一部分,身份证丢失后,捡到、持有他人身份证的行为人,可直接获得丢失身份证当事人的身份证信息,或通过某些查询系统获取与身份证号相关联的个人信息;
2、个人身份被冒用。无论是公民不慎遗失身份证,还是身份证被盗等原因,一旦身份证落入不法分子之手,不法分子就可以利用他人的身份证从事各种违法行为。如办理电话卡并恶意拖欠话费、办理银行信用卡并恶意透支,进行虚假设立、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记,开通多家银行账户进行洗钱等。
身份证的用途如下:
1、选民登记;
2、户口登记;
3、兵役登记;
4、婚姻登记;入学、就业;办理公证业务;
5、前往边境管理区;
6、办理申请出境手续;
7、参与诉讼活动;
8、办理机动车、船驾驶证和行驶证,非机动车执照;
9、办理个体营业执照;
10、办理个人信贷事务;
11、参加社会保险,领取社会救济;
12、办理搭乘民航飞机手续;投宿旅店办理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
(一)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二)兵役登记;
(三)婚姻登记、收养登记;
(四)申请办理出境手续;
(五)法律、行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