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跟个人借款协议书
贷款方:_____
借款方:_____
保证方:_____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保证方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也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
金额:_____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为千分之,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
2、还款方式:_____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起诉。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_____(签字)
地址:_____ 电话号码:_____
借款方:_____(签字)
地址:_____ 电话号码:_____
保证方:_____(签字)
地址:_____ 电话号码: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跟个人借款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本合同,乙方愿意将其肆佰万元(¥4,000,000.00元)整贷给甲方,甲方愿按本合同约定的利息及费用如期支付给乙方。贷款金额和放款日以借据为准。为进一步明确借据以外的事项,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照执行。
第二条:担保承诺人及其担保范围
担保人 ,担保责任:包括归还借款金、借款利息(法定利息、约定利息、罚息)、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借款综合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申甲方违约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担保承诺书(见附件)和本合同具同等法津效力。
第三条: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
借款金额:人民币肆佰万元整(¥4,000,000.00元)
借款利率及期限: /30天,手续费: /30天,不足30天按30天计。
支付利息及手续费方式:甲方在借款当天一次性支付利息及手续乙方指定账户(含还本账户),指定开户行
户名: 账号: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具体金额和期限以借据为准)。超过期限乙方按借款本金的日息1%另外向甲方计收罚金。
第四条:合同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担保人一份。
第五条:通知条款
所有通知事项应寄往本合同首页所列地址,作为有效通讯地址。 若上述地址发生变化,自通知以挂号、快递或电传方式发通知以上述方式发出的3日后,视为对方已收悉。
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的,应按上述方式通知对方,并在收到对方确认函后,通讯地址变更方才有效。
第六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借款条例》相关规定办理。
若今后新颁布或修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与本合同的基本条款不一致的,双方应根据上述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的规定共同对本合同作出相应修改。
第七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依借款借据为准。
甲方(借款人): 乙方(贷款人): 丙方(担保人):
签署日期:20xx.8.25
个人跟个人借款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乙方因资金短缺,特向甲方拆借资金缓解燃眉之急,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及民间融资规定,按照《合同法》特定如下合同条款:
一、借款总额:人民币¥5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五十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六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资金使用费计算:资金使用费支付时间按甲方从银行转账日起计算,2.5%,每月一万两千五百元(12500元),每月结算一次。
四、借款抵押:乙方愿意将位于 的房产抵押给甲方,并将房产证交付甲方保存。如果到期还不了借款,甲方可以将房产出售,以抵房款。
五、甲方如在借款期限内急需资金,可提前15天通知乙方还款,乙方保证按时付给,但资金使用费按乙方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六、逾期还款:甲方按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提前归还借款,按实际借款时间计算。
七、利息支付:甲方与每月5日前将当月利息按乙方提供的账号存入。
八、如合同到期,乙方不能按时按时足额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甲方可向人民起诉,乙方自愿接受人民的强制执行。
九、本合同从签定之日起生效,望双方以诚信为本,以使今后长期合作。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担保人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